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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建緣由


◈ 四湖鄉新庄生命紀念園區

新庄納骨堂

四湖新庄公墓年代久遠,復因於民國93年10月公告禁葬,致使東邊部落鄉民在百年之後只能改葬鄰近東勢或元長等地,難以落葉歸根,咸感不便,鑑此,鄉長蘇國瓏上任後,為弘揚孝道、緬懷先人德澤,汲汲營營爭取新庄公墓公園化為首要職志,盼能解決墓地不足的窘境,同時整頓髒亂不堪的環境,提升鄉民生活品質。
鄉長蘇國瓏於公務繁忙之際,三顧茅廬,親訪並就教於堪輿與佛學之長者。囿於傳統遷葬禮儀和習俗,初始,長者規勸蘇鄉長切勿動先人墳墓,恐有損因果!然在蘇鄕長決心發展與建設地方的強烈信念下,長者遂建議蘇鄕長;先至本鄉大廟祈求神明同意與協助。於是,蘇鄕長乃親往鄉內四湖參天宮及三條崙海清宮焚香稟告關聖帝君和閻羅天子,祈求是否允許興建,並各求得一籤詩。其中,參天宮出具籤詩內容為:「曩時征北且圖南,筋力雖衰尚一堪,欲識生前君大數,前三三與後三三」。海清宮籤詩內容為:「勸君把定心莫虛,天註姻緣自有餘,和合重重常吉慶,時來終遇得明珠」。長者看完籤詩後,欣然同意蘇鄕長之邀請,前來尋龍點穴。歷經多次勘查,終於選定新庄納骨堂現址。其面向東南方,前朝虎頭山,後纏虎尾溪入海,乃一「龍喉蓮花穴」之靈穴。復經長者建議,供養地藏王菩薩,以祈應「地獄不空,誓不成佛」;供養西方三聖,以祈應「盡此一報身,同生極樂國」等大願。以此得籤詩意旨「前乾後乾,自強不息」、「天註姻緣自有餘,和合重重常吉慶」之應。
在興建新庄生命紀念園區過程中,面臨繁瑣的環評等前置作業,與龐大經費需求的困境,但在蘇鄕長多方奔走下,終克除萬難,獲得台塑企業贊助,興建三層樓納骨堂及簡易靈堂等約6仟3佰萬元、雲林縣政府3仟5佰萬元之補助、本鄉自籌約5仟7佰萬元,向財政部地方建設基金借貸約1仟2佰萬元,並獲四湖鄉民代表會鼎力支持與協助;遂於106年10月進行公墓園區整地工程,基地面積約3公頃;新庄納骨堂自108年3月開始興建至110年7月由台塑企業移交給四湖鄉公所,於111年3月正式啟用,約共有1萬5仟個塔(牌)位,提供後世子孫奉祀先人安心立命的莊嚴環境,解決長久以來祖先無法在自己故鄉安葬的窘境。後續簡易靈堂、園區綠美化、無主祠及服務中心等工程也將積極完成,帶動地方之整體發展,實為四湖鄕重大工程之典範。
圖片:新庄納骨堂

◈ 飛沙公墓暨納骨堂與溪崙公墓暨納骨堂

為破除民眾迷信風水之說並提供鄉民美觀、新穎、價廉之殯葬服務,本鄉溪崙公墓及飛沙公墓於民國九十五年三月完成公墓公園化各項工程設施之後,並將飛沙公墓納入公共造產方式經營,除可營造美觀之公墓外,更可增進自治財源達到以墓養墓,創造地方財源,賡續推動其餘公墓之更新,期能達成全鄉公墓均公園化之目標。
另外地方自治乃政治與經濟的結合體,為落實地方自治之精神,需開闢地方自有財源,以強化鄉鎮的經濟建設。目前地方鄉鎮推行地方自治多數呈現財政困難窘境,處處依賴上級政府補助,以致其負擔日益加重,為徹底協助鄉鎮脫離貧困,政府當集中力量幫助財源拮据之鄉鎮利用資源,從事開創自治事業,以充裕地方財源,達到財政自立自主的地步。
圖片:飛沙公墓暨納骨堂圖片:溪崙公墓暨納骨堂